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313.⒄夫妻双方的心智状态以连续秩序行进,流入婚姻的状态;但对属灵人和属世人来说,方式各不相同。最后或最终状态所具有的性质和形成并产生它的连续阶段的性质是一样的;这是一个学术界必须承认的准则,因为它是正确的。事实上,该准则揭示了何为流注及其运作。流注是指先于和构成随后事物,并通过连续的随后事物构成最后或最终事物的一切;如,对人来说,就是先于并构成其智慧的一切;对政治家来说,就是先于并构成其谨慎的一切;对神学家来说,就是先于并构成其学问的一切;同样是自人的幼年起先于并构成一个人的一切;以及按适当秩序从一粒种子和一株幼苗发展并构成一棵树的一切;并后来从一朵花发展并构成其果实的一切。在新郎和新娘当中在先和发展,并构成其婚姻的一切也是一样的道理。这就是流注的意思。
在人的心智中,一切在先阶段形成各个系列,这些系列联在一起,一个挨着一个,或一个接着一个,从而一起构成最后阶段。这一点在世上至今不为人知,但由于它是从天上所揭示的真理,所以我在此将它提出来。以这种方式我们能揭示流注如何运作,还能揭示最后阶段的性质,刚才所说的系列阶段就是在这最后阶段中得以形成并共存的。由此可见,夫妻各自的心智状态按连续秩序发展,流入婚姻的状态。但婚后,他们完全不知道通过在先阶段被植入并存在于他们灵的连续阶段。然而,正是这些阶段塑造了他们的婚姻之爱,形成了他们的心智状态,而他们的心智状态则决定了他们对待彼此的行为。
对属灵人和属世人来说,它们得以形成所在的状态和秩序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属灵人按正当秩序发展,而属世人则不然。因为属灵人仰望主,主提供并引导秩序。而属世人仰望自己,因此按颠倒的秩序发展。故他们的婚姻状态内在充满不贞洁;而每一个不贞洁的行为都会造成冷淡,每一种冷淡都是他们亲密生活的一个障碍,这会堵住婚姻的通道,使它的源头干涸。
835.“这两个就活活地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表所有像他们那样的人,都被投入地狱,那里有对虚假的爱,同时有对邪恶的欲望。“活活地”表示像他们那样的。“这两个”,就是“那兽和那假先知”,表示所有信奉唯信、内在邪恶的人,包括平信徒和神职人员,如刚才所述(834节)。“烧着硫磺的火湖”表示地狱,那些陷入对虚假的爱,同时陷入对邪的欲望之人便在那里。“湖”表示大量虚假,如下文所述。“火”表示爱,在此表示他们对虚假的爱。“火”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爱(参看468, 494, 599节),在此表示对虚假的爱,因为经上说“火湖”。“硫磺”表示对邪恶、因而对虚假的欲望(452节)。下一章中类似的话论到“龙”和这两个,就是这些话:
那迷惑他们的魔鬼(就是龙)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示录20:10)
要知道,从远处看,这类人所在的地狱就像一个火湖,冒出硫磺般的青色火焰。不过,身在其中的居民看不到这个现象;在那里,他们被关在自己的工房里,彼此激烈争吵;若不屈服,有时看似手中持刀进行威胁。正是他们对虚假的爱,连同对邪恶的欲望造成了这种火湖的表象。这种表象是出于对应。
“湖”表示有大量真理所在之处,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有大量虚假所在之处;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湖”表示有大量真理所在之处:
在旷野必有水发出,在旷野的平原必有河涌流,干地必变为湖泊。(以赛亚书 35:6,7)
我要使旷野变为水湖,使干地变为水泉。(以赛亚书 41:18;诗篇107:33,35)
我要使江河变为洲岛,使湖泊都干涸。(以赛亚书42:15)
雅各的神叫磐石变为水湖,叫火石变为水泉。(诗篇114:7-8)
所有从灵魂之湖受雇的人。(以赛亚书19:10)
在以下经文中,则具有反面意义:
我必将名号和所余剩的人从巴比伦剪除,使她为麻鳽所得,又变为水湖。(以赛亚书 14:22,23)
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4)
凡未发现记在生命册上的,都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5)
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示录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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